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 2023-05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的三分之二时;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额的三分之一时;
1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 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
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六)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书面要求日计算。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
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以上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同意,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2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馈意见。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3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报告。 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
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4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况。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积投票制度;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应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累积投票制
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任
5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过 6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首次公开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在职时间
连续计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建立独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的关系的董事。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
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益不受损害。 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
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
6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除本
章程的规定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还需要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