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30Z282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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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1-3
2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4-5
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30Z2829 号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神剑股份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神剑股份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神剑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神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神剑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剑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11 月 9 日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997,8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1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997,83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96.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616,037.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383,959.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西安神剑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 31,000.00
2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7,000.00 15,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 19,000.00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 计 — 76,000.00 65,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76,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5,000.00 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138.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31,000.00 11,019.16
2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15,000.00 118.97
3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 -
合 计 65,000.00 11,138.1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