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21-014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孙明健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0人,代表股份数量106,732,0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191,760股的9.8172%。其中:
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 过 网络 投 票方 式出 席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 股东 共 40 人 ,代 表股 份 数量 106,732,061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191,760股的9.81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7,43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191,760股的0.6838%。
3、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137,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86%;反对5,5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41%;反对5,59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32%;反对
4,1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373%;反对4,1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讯集团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讯集团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