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8-08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于2018年6月25日与宁波泰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富临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4,864,4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9%)、安治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8,86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1%)一并转让给宁波泰虹,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泰虹将直接持有公司93,733,2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宁波泰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锋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8月23日,富临集团、安治富与宁波泰虹、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签署了《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变更为1,028,000,000元,资金支付安排为宁波泰虹支付500,000,000元,剩余交易价款共528,000,000元由宁波泰虹的间接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永锋集团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于2018年9月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同时,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富临集团的告知函,永锋集团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已向富临集团及安治富先生支付第三笔转让款328,000,000元,其中:于2018年9月7日向富临集团支付215,387,319元,于2018年9月10日向安治富先生支付112,612,681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此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截至目前,相关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
2、《关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安治富先生股份协议转让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