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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赫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ST赫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因公司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
司 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
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赫美;证券代码:002356)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4 月 6 日、4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同时,公司董事会询问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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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8),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因公司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告编号:2021-064)。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
司 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
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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