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 51%股权
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拍卖司法手续及赫美小贷最终交割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向法院了解情况获悉,由于执行裁定书尚未发出,本次拍卖存在可能被中止、撤销等导致拍卖无法继续的风险。因最终成交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七、重要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中测算小贷拍卖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仅为预估数,最终能否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司法拍卖概述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小贷”)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10 时至 12 月 4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赫
美小贷 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以下简称“本次拍卖”)。
公司于近日从阿里拍卖网上获悉,本次拍卖被阳江市阿凡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凡提科技”)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 200 万元竞得。公司通过与本次拍卖的买受人联系,获悉其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司法手续尚未完成,赫美小贷最终交割过户手续未完成。公司通过向法院了解情况获悉,由于执行裁定书尚未发出,本次拍卖存在可能被中止、撤销等导致拍卖无法继续的风险。如上述司法拍卖完成,将导致公司不再持有赫美小贷股权,赫美小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拍
卖为司法强制处置,不在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买受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阳江市阿凡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MA518T4Q86
3、 住所: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 86 号三楼
4、 成立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
5、 法定代表人:黄高钦
6、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8、 经营范围:承接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安装:电子产品、电子配件、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公司主要股东:自然人黄高钦持股 100%。
10、关于阿凡提科技工商资料均查询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阿凡提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拟增持公司股份,未曾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曾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的情况。
1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询阿凡提科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的 51%股权被
司法拍卖)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43179R
(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 12 号天安数码城天
祥大厦七层 D1
(4) 成立时间:2012 年 03 月 27 日
(5) 法定代表人:李小阳
(6)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 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9) 司法处置前后股权结构
处置前 处置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赫美集团 51 0
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4 44
李波 5 5
阿凡提科技 0 51
合计 100 100
2、 赫美小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50,441,979.33 100,209,476.67
负债总额 1,434,875,208.24 1,491,164,483.76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84,433,228.91 -1,390,955,007.09
应收款项总额 283,823,360.98 77,324,502.05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7,596,153.93 6,534,303.59
营业利润 -544,459,136.94 -306,481,648.45
净利润 -827,065,061.68 -306,521,77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6,344.52 -1,731,174.02
注:以上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赫美小贷的最终处置收益以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 赫美小贷失信被执行情况
序号 立案时间 案号
1 2020-04-28 (2020)粤 03 执 2222 号
2 2020-04-28 (2020)粤 03 执 2223 号
经公司查询,赫美小贷存在 2 笔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具体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本次交易为司法强制处置赫美小贷股权,上述失信被执行信息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4、 赫美小贷涉诉情况
序 案号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受理法院/仲裁 事由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执行情况
号 请人 机关 (万元)
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
美集团归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000 万
元,被告赫美集团支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截止 2019
年 8 月 21 日逾期还款罚息 22.16 万元及其后的逾期还款罚息(以
一审已判决,赫 1,000 万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8 月 22 日期按日万分之六计至本金
(2019)粤 0391 民初 深圳恒泰 赫美集团、赫美 深圳前海合作区 借款合同纠 美智科提起二审 付清之日止),以上债务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7 日内付清;
1 3135 号 建设工程 小贷、赫美智 法院 纷 1,000 诉讼,尚未开庭 被告赫美小贷对被告赫美智科上述还款义务承担代偿责任;被告赫
有限公司 科、王磊 审理 美智科、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
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原告其他请求。本
案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合计 8.81 万元由四被告承担。如未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