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处置导致股东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质押给杭州阅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阅赢”)合计1,479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于2020年8月5日被划转至买受人杭州阅赢名下,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股票过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变动方式 股份变动时 股份变动数量 司法处置金额 变动数量占
间 (股) (元) 总股本比例
汉桥机器厂 司法拍卖 2020-08-05 14,790,000 22,937,400 2.80%
汉桥机器厂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4月23日将其持有的392万股、478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杭州阅赢进行融资,合计质押股数为8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0%,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合计质押股数变更为1,479万股。因汉桥机器厂质押业务违约导致质权人通过司法方式实现债权,汉桥机器厂没有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杭州阅赢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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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司法拍卖汉桥机器厂质押给其的1,479万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本次股份变动主要因上述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导致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2、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
司法拍卖完成前持有公司股份 司法拍卖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汉桥机器 无限售条件 181,339,000 34.36% 166,549,000 31.55%
厂 股份
3、 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时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数量 权益变动金额 变动数量占
间 方式 (股) (元) 总股本比例
汉桥机器厂 2019-11-18 集中竞价 153,000 243,270 0.03%
汉桥机器厂 2020-01-20 司法划转 11,050,000 24,066,900 2.09%
汉桥机器厂 2020-06-05 集中竞价 1,896,100 2,654,540 0.36%
汉桥机器厂 2020-07-23 司法拍卖 4,063,000 5,847,588.20 0.77%
汉桥机器厂 2020-08-05 司法拍卖 14,790,000 22,937,400 2.80%
合计 - - 31,952,100 55,749,698.20 6.05%
注:1、公司未获悉 2019 年 11 月 18 日被法院司法处置的 15.30 万股具体处置金额,上
述表格中的权益变动金额为估算金额,系由“权益变动金额=成交均价*处置数量,成交均价=成交金额/成交数量”估算所得。上述表格中处置金额最终以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为准。
2、上述权益变动股份均属于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因汉桥机器厂所持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5 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2020 年 8 月 5 日被质权人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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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晓、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阅赢分别向法院申请司法处置 1,105万股、189.61 万股、406.30 万股、1,479 万股,以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冻结的汉桥机器厂 15.30 万股未质押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被司法处置
卖出,以上累计被处置 3,195.2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05%。本次权益变动前,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 198,50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1%;本次权益变动后,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 166,5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5%。
关于上述司法处置情况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2020
年 1 月 23 日、以及 2020 年 7 月 28 日、2020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暨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2020-08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0-087)。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汉桥机器厂上述被司法处置的股票系质权人或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向法院申请司法拍卖质押的股份,未产生任何收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汉桥机器厂没有尚在履行中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汉桥机器厂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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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