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5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邹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崔积旺先生、董事易舟先生及副总经理糜锋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8年6月22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到窗口期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人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元) 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崔积旺 396,900 2,860,949.29 0.0635%
易舟 1,800 13,644.00 0.0003%
糜锋 1,000 7,570.00 0.0002%
邹志强 0 - -
合计 399,700 2,882,163.29 0.064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99,700股,合计增持金额2,882,163.29元,尚未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金额。
三、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安排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披露窗口期,增持主体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敏感期内均不能买卖公司股票,且期间敏感期较长以及元旦、春节、清明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导致增持主体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大大缩短,未在原约定日期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信守信原则,增持主体决定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即增持计划实施的截止日期由2019年6月21日延长至2019年9月21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