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6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
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上
市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45)。截至2013年11月12日,回购期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
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简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7.35元,即以每股7.35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
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35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1,360.54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4%。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12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共计1,499,950股,占公
司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的最高价为7.30元/股,最低价为7.11元/股,支
付总金额约为1,078.46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差异说明
本方案的回购期限结束日为2013年11月12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1亿
元。因此,截至2013年11月12日,在预计的回购资金总额1亿元内,本次完
成实际回购股份数为1,499,950股,回购成交均价为7.1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为10,784,616.15元。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515,200,000元减少至513,700,050
元。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