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报告书
股票代码:002355 股票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1-04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证券代码:002355
收购人:王志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玲、王艳、高赫男
住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314号内30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
司兴民家园
公告日期: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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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收购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兴民钢圈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在兴民钢圈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王志成的一致行动人高赫男持有兴民钢圈0.60%
股份外,王志成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持有兴民钢圈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收
购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将增至44.1%,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以简易程序
免除发出要约的申请,若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的申请未提出异议,则本方案可继
续实施。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收购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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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4
第三节 收购原因及方式 ................................... 7
第四节 后续计划 ......................................... 9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0
第六节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1
第七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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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收购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收购人 王志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玲、王艳、高赫男
被收购公司、兴民钢圈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继承 王嘉民先生辞世,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王嘉民先生的儿
子王志成先生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资产而
导致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遗产分割协议书 王嘉民先生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经协商签订的兴民钢
圈股权继承协议书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股份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兴民钢圈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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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 收购人简介
基于遗产继承,王嘉民之子王志成新增持有兴民钢圈8,692.40万股股份,王
嘉民之配偶梁美玲新增持有兴民钢圈249.60万股股份,王嘉民之女王艳新增持有
兴民钢圈210.40万股股份,因此梁美玲与王艳系王志成的一致行动人。
由于王艳与兴民钢圈现任董事长高赫男系夫妻关系,基于《婚姻法》第十七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根据王艳、
高赫男的陈述,王艳、高赫男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作出分配,因
此以王艳名义继承的1%兴民钢圈股份以及高赫男以其名义持有的0.60%兴民钢圈
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高赫男新增取得了210.40万股兴民钢圈股份的共有权,
因此高赫男也系王志成的一致行动人。
综上,王志成、梁美玲、王艳、高赫男基于母子、姐弟、夫妻等关系互为一
致行动人。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为:
姓名:王志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81199005291819
住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314号内30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兴民家
园
姓名:梁美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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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身份证号码:37062319570817182X
住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兴隆庄村2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兴民家
园
姓名:王艳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302161821
住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内93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兴民家
园
姓名:高赫男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107010614
住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7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兴民家
园
二、最近5年内的从业情况
王志成先生现为在校大学生,尚未毕业,无从业情况。
梁美玲女士自1999年至今任职于兴民钢圈前身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
及兴民钢圈财务部。
王艳女士自2005年至今就职于龙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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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高赫男先生自2007年起进入兴民钢圈,任职总经理助理,于2011年3月15日
起担任兴民钢圈副董事长,自2011年4月30日起担任兴民钢圈董事长。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
明
在继承事实发生之前,王志成、梁美玲、王艳、高赫男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
的情况。
五、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在继承事实发生之前,王志成、梁美玲、王艳、高赫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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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原因及方式
一、收购原因及方式
因王嘉民先生辞世,王嘉民先生拥有的43.5%兴民钢圈股权共9,152.40万股
兴民钢圈股份,依法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经各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
决定由王嘉民之子王志成先生继承8,692.40万股兴民钢圈股份,占兴民钢圈总股
份数的41.31%,王嘉民之配偶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