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57,853,992 元。 1,026,952,941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 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 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 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手续。 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油田 围为:油田专用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油田 专用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油田专用半挂 专用半挂车的生产、组装、销售、维修、租赁 车的生产、组装、销售、维修、租赁(不含国 (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油田 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油田设备、矿 设备、矿山设备、工业专用设备的维修、技术 山设备、工业专用设备的维修、技术服务和 服务和配件销售;为石油勘探和钻采提供工 配件销售;为石油勘探和钻采提供工程技术 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品牌汽车)、专 服务;机电产品(不含品牌汽车)、专用载货 用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的销售、租赁;油 汽车、牵引车、挂车的销售、租赁;油田专用 田专用设备和油田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设备和油田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开发、自产计算机软件销售;仓 软件开发、自产计算机软件销售;仓储业务; 储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须 除外,须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 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957,853,99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26,952,94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957,853,992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股 1,026,952,941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