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35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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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强,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
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0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项目合伙人 朱杰 2017 年 3 月 2010 年 2022 年 1 2024 年 2 家
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旭阳 2018 年 6 月 2016 年 2024 年 3 2024 年 0 家
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敏 1995 年 6 月 1993 年 2011 年 11 2024 年 15 家
月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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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 14 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将配合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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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方面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是恰当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 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
4. 生效条件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