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2-3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880,832.31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257,8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将以总股本 441,575,41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439,317,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394 元(含税),实际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880,832.31 元(含税)。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总股本 439,404,1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880,823.20 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未约定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的,公司应当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转增比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7,880,823.20 元(含税)。公司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575,41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57,800股后的股份数 439,317,616 股为基数,按照分派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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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折算出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2.000394 元(含税),即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本次参与利润分配总股本=87,880,823.20 元/439,317,616 股= 0.2000394 元/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57,800 股后的 439,317,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394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35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7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3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即 87,880,832.31407 元=439,317,616 股× 0.2000394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9016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901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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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87,880,832.31407 元÷441,575,416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165 元/股。
五、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普通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8*****448 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0*****362 陆仁军
3 01*****902 马瑜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 368 号 邮编:201424
联 系 人:田怡、李立传 咨询电话:021-57403737
电子邮箱:tianyi@zhezhong.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