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1-6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 368 号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陆仁军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仁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143,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95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55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1,7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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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891,68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986%。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943,38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384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仁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比例 反对 比例 弃权 比例 表决
号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结果
《关于向中晶(嘉兴)半导
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50,027,580 99.7691 115,800 0.2309 通过
股 % 股 % 0 0
的议案》
一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27,580 股,反对 115,800 股,弃权 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82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51%;
反对 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
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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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