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中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初步审核了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的方案,在了解本次投资标的公司中晶(嘉兴)半导体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交易定价等重要信息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对公司战略转型起到积极作用,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