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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6 深市 柘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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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建设: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29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 柘中建设 公告编号:2010-35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
    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9月28日上午10: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奉贤浦卫公路5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仁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1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07%。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柘中建设子公司与岱山县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对“舟山柘中大型构件”“岱山柘中建材”增加注
    册资本及使用专户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