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2-064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代表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共识,作为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并为今后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展开具体的合作事宜。本协议的签订,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建立“文化+金融”的服务体系,做强做优做大文化资本和文化企业,全面助力江西省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乙方,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稳定和深度的金融合作关系,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566281091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
负责人:唐一鸣;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专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双方总部及下属机构等多层面的合作深度与广度。甲方将乙方列为重点合作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政策及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开展业务合作;乙方将在金融业务方面,针对甲方需要,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支持甲方做大做强。
(二)合作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在北京银行公司金融服务品牌体系的基础上,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一揽子”、“一站式”的综合化金融服务,满足其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授信业务
乙方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通过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五年内意向性地为甲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金融额度,支持甲方资金配套和重大建设项目融
和项目材料,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信贷政策和乙方相关制度及评审要求进行独立审批,最终审批通过后,乙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下同)与甲方或甲方控股的子公司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按具体业务合同约定执行。经乙方审批同意且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年度信贷资金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政策、产品、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甲方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
2.集团账户现金管理
乙方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短期投资管理、资金风险管理在内的全方位现金管理服务,并对甲方的计息与结息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3.投资银行服务
乙方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投行业务产品,并在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咨询顾问服务。
4.资金资本市场服务
乙方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投资增值、融资便利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
5.网上银行服务
乙方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网上账户查询、资金归集、对外支付、内部转帐、网上缴税、电子对账等综合电子化服务。
6.账户结算服务
乙方可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各类存款、结算类产品,并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账户服务。
7.个人金融服务
乙方可为甲方员工提供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信用卡、储蓄卡、贵宾理财等全面细致的个人金融服务。
8.甲方要求的其他个性化金融服务
对于甲方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乙方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组合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其设计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乙方承诺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给予甲方灵活的服务价格标准。
(三)合作机制
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双方确定由甲方财务部门、乙方下属机构东湖支行共同组成联合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双方合作事项,交流政策和项目信息,推动落实重点
工作。
(四)其他
1.本协议仅代表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共识,作为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并为今后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乙方有权安排其下属分支机构具体经办业务,实施过程及有关权利义务约定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业务类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内容为准,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果发生分歧,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所引起的争议交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诉讼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双方及时协商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失。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本协议终止的,不影响已发生业务的权利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公司加强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的持续稳定合作,有利于公司整合战略资源、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公司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稳固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一)本协议仅代表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共识,作为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并为今后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展开具体的合作事宜。本协议的签订,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司最近三年签署或披露其他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1.2019年12月,公司与清控科创智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与清控科创智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目前,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2.2021年1月,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慈文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目前,该《框架合作协议》在履行中。
3.2021年3月,咪咕公司与慈文传媒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咪咕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目前,该《战略合作协议》在履行中。
4.2022年8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签订了《项目进区合同》(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目前,该合同在履行中。
5.2022年11月,公司与小派科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小派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目前,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四)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原监事潘姗离任(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监事会换届,潘姗任期届满离任)满六个月,其所持股份1,651,012股已解除锁定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未来三个月内,上述主体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计划的通知;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