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13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使用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回购,按回购价格
不超过7.50元/股计,预计可回购4,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2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
本的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
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10月17日,每日8:30—11:00、13:3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浙江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568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颜慧、俞慧淑
邮政编码:314003
联系电话:0573-82228188/82228698
传真号码:0573-82228696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