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陈得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陈得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得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500 股,其离职后将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静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
张静萍简历
张静萍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美的机电集团会计管理主任专员,美的制冷集团内控管理主任专员,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静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静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静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