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4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无锡
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 年6 月9 日签署了《电子废弃物回
收循环利用与再资源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公司拟在无锡市新区设立子公司“无锡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投资
建设电子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与再资源化项目,双方就项目立项、选址、
用地等内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了协议书。本协议书的主要内
容如下:
项目名称:电子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与再资源化项目
项目选址:无锡鸿山经济园区
项目用地:120 亩
项目总投资:3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项目概况: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为1.8 亿元人民币,项目前期投入为
人民币1 亿元,余款第二年到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乙方将逐步增加
投资,并最终将无锡格林美建设成为华东地区电子废弃物分类拆解处理
与资源化中心。该项目是公司在华东地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业务的扩
张,对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积极筹备开展项目建设,无锡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将
协助公司推进项目进展并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各项
优惠政策。
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此协议属于框
架性协议,在资源配置、优惠政策、扶持措施以及项目建设及项目运营
所需的行政许可与资质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11 日
备查文件:《电子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与再资源化项目投资框架协
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