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普光电 股票代码 0023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娟 周健
办公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
口路 588 号 口路 588 号
传真 0431-86176788 0431-86176788
电话 0431-86176789 0431-86176789
电子信箱 zhoujianup@163.com zhoujianup@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从事研制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属于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类为光电测控仪器
设备制造行业。公司参与了“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太空”等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是国内光电测
控仪器制造行业的重要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新型医疗仪器、光学材料、光栅编
码器、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航空/航天相机光机分系统、新型雷达天线座、精密转台、军民两用医疗检测仪器、光栅编码器、导弹火箭及空间结构件、k9 光学玻璃等。
光电经纬仪是用于测量导弹、卫星、飞机及炮弹等飞行物体飞行轨迹及坐标信息的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在靶场试
验测量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从 1958 年研制我国第一台经纬仪至今,公司研制了从 100mm 到 4000mm 口径的系列产品,
在神舟系列、嫦娥系列等国家重大任务中多次出色完成目标捕捉、测量任务。
航空/航天相机是以航空航天飞行器为平台,实施遥感测绘的专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公司制造的多种航天/航空遥感设备成功应用于“神舟”、“天宫”等国家重大工程任务。
新型雷达天线座是一种用于支撑雷达天线探测目标的光电测控装置,通过雷达天线控制系统,使雷达天线能够按照预定的规律运动或者跟随目标运动,准确地指向目标,并精确地测出目标的方向。
新型医疗仪器是军民两用的专业检测仪器,主要用于飞行员、驾驶员、操作员等特殊人群的身体指标快速检测,具有集成化、便携化、数字化等优点。
光栅编码器广泛应用于自动化领域,是控制系统构成的重要器件,是数控机床、交流伺服电机、电梯、重大科研仪器等领域中大量应用的关键测量传感器件,是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重要部件。
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商业航天、空间相机、武器装备等领域。通过对碳纤维的加工成型,为航空航天载荷、导弹火箭等提供结构件及功能件,确保载荷及武器装备达到重量及尺寸精度,同时满足复杂环境下的力学性
能、热学性能及稳定性等指标要求。
高端 k9 光学玻璃主要用于加工高端光学元器件。
公司目前以军工产品业务为主,从技术实现和产品生产上主导了国内国防光电测控仪器设备的升级和更新换代,在国防光电测控领域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具有完备的军工资质,以做优做强为发展目标,坚持走产业化、规模化、
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争做市场的开拓者,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搭建以市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与运营机制,打造长效的企业
品牌效应,突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效率和产品效益的双丰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176,610,65 1,931,047,73 1,931,075,38 12.71% 1,175,124,99 1,175,124,99
2.75 3.20 5.79 3.86 3.86
归属于上市公 1,232,488,11 1,136,750,72 1,136,778,15 941,403,511. 941,403,511.
司股东的净资 6.90 0.20 3.98 8.42% 48 48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773,451,621. 627,063,933. 627,063,933. 23.34% 546,849,229. 546,849,229.
20 71 71 24 24
归属于上市公 86,635,223.7 81,793,106.3 81,800,132.1 46,657,302.2 46,657,302.2
司股东的净利 5 7 7 5.91% 3 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66,464,613.5 377,467.39 384,493.19 17,186.29% 32,222,374.1 32,222,374.1
非经常性损益 7 7 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93,369,226.4 60,384,182.7 60,384,182.7 44,279,257.5 44,279,257.5
的现金流量净 7 6 6 54.63% 2 2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36 0.34 0.34 5.88% 0.19 0.1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6 0.34 0.34 5.88% 0.19 0.1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7.35% 7.88% 7.88% -0.53% 5.15% 5.15%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