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于2024年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高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姜志刚先生、高劲松先生、韩道琴女士,其中姜志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韩道琴女士、韩诚山先生、卢俊先生,其中韩道琴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卢俊先生、黎大兵先生、姜志刚先生,其中卢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道琴女士、薛栋林先生、姜志刚先生,其中韩道琴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强先生、赵贵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健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箭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