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一致行动人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集团”,是长春光机所的全资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光科技”,是长春光机所全资子公司)的告知函,长光集团和长光科技于2018年2月26日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增持本公司股票455,000股和454,3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人: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3、增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数量及说明
增持数 占公司总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方式 成交均价
(股) 股本比例 (元)
长光集团 集中竞价 455,000 0.1896% 10.99 4,999,222.53
长光科技 集中竞价 454,300 0.1893% 11.00 4,999,456.84
二、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光集团 0 0 455,000 0.1896%
长光科技 0 0 454,300 0.1893%
三、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人未来六个月内不会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长春光机所、长光集团及长光科技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