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函。风华高科自2014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8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5.95万股,股份变动比例累计为5.0042%。至权益变动公告日,风华高科仍持有公司股票1,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5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风华高科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风华高科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 2014年12月5日至 40.49 705.95 5.0042
风华高科 交易 2017年12月28日
合计 —— —— 705.95 5.0042
注:2017年7月7日,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
红利2元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一日,送转股到帐并上市,公司总股本从12,000万股增加至24,000万股。风华高科在此送转股上市日持有公司股份为1,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7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本(1.2亿股) (万股) (2.4亿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99.95 10 1199.00 4.9958
风华高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95 10 1199.00 4.99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风华高科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风华高科在公司IPO上市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之股份锁定已于2011年1月15日到期,风华高科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3、截至权益变动公告日,风华高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58%,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