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成员:
张梅 马静 韩子森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