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1-04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 年 7 月 23 日,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
江文化”)、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投资”)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经双方协
商后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情况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协议》。浩明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0,579,1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2.8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曲江文化行使。委托期限自
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该委托协议生效后,曲江文化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鉴于外部市场状况,经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双方协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浩明投资同意给予曲江文化的委托表决权延续
一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甲方: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9年7月23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
第 1.2 款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 1.3 款 “若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正,则 2022 年度表决权委托自
动延续一年,不可撤销,以后各年度以此类推,甲方擅自撤销的,撤销行为无效。若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则甲方有权撤销表决权委托。”
一、2021 年上市公司三季报已经公告亏损,若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负,按照甲乙双方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规定,甲方有
权撤销表决权委托。
二、鉴于外部市场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的委托表决权
延续一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本次续签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曲江文化与浩明投资本次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