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 人乐 公告编号:2020-0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17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人人乐”变更为“*ST人乐”,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年,公司全力以赴采取各项措施,实现扭亏为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25号)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00,623,601.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44,827.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449,694,171.01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审计,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44,827.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460,727.11元。鉴于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较弱,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人乐”变更为“ST人乐”,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