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8-03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经持股3%以上股东何金明先生提议增加了新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人人乐集团总部大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金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7,890,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725%。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7,890,0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72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超律师、李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8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超律师、李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