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1,950 万股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发行人声明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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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5,850 万股,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1,95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7,8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平、陈成辉和控股股东科华伟业均作出承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
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其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林仪、吴建文、张少武、苏瑞瑜、陈四雄、林晓浙均作出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已经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其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谢伟平、刘军、王安朴、王军、王禄河均作出承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持
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科华伟业的股份,也不由科华伟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遵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
2、根据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
功,则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3、本公司作为我国UPS 行业首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
依靠自主创新,不断打破国外厂商对我国UPS 高端产品的技术垄断,在国内UPS
市场保持着本土品牌第一的地位,并在高端UPS 市场与位列世界500 强的国外厂商
展开竞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是本公司立足于市场的根本,是本公司核心竞争力
之所在,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保持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将对本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不断开发新产品是UPS 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为
此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
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公司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
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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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自主技术、自有品牌”占领市场,产品的质量和
技术服务对公司品牌形象至关重要。UPS 作为重要设备的电力保护装置,对产品的
安全性、可靠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一旦由于产品质量或服务出现问题给用户造成重
大损失,将影响到本公司多年累积的品牌信誉和市场份额,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较
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3、发行股数: 1,95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
4、每股发行价:
5、发行后市盈率:
发行前市盈率: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07 元(按经审计2009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摊薄前市净率:
摊薄后市净率:
8、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9、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
票帐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承销方式: 由东北证券余额包销
1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2、发行费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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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1200 万元
(2)审计费用: 235万元
(3)律师费用: 8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况
注册中文名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XIAMEN KEHUA HENGSHENG CO.,LTD.
注册资本: 58,5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平
设立日期: 1999年3 月26 日
住 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光业楼第三层东单元
邮政编码: 361004
电 话: 0592-5160516
传 真: 0592-516216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ehua.com.cn
电子信箱: xmkehua@kehu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科华恒盛是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1999]016 号文批准,由陈建平
等128 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3 月26 日,公司在厦门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号为3502002010237。
(二)发起人及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999 年3 月,公司设立时的各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1999 年12 月,公司收购
科华电子、通信配套、通信电源和厦门科华四家公司的股权,通过整合四家公司经
营性资产和改造投入,在较短的时间拥有了生产不间断电源产品的各类经营性资产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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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能力。自公司设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一直为不间断电源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服务。
三、发行人 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5,8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1,950 万股,公司发行前后的
股本变动如下:
序发行前 发行后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科华伟业 30,702,100 52.48 30,702,100 39.36 限售流通股
2 陈成辉 14,706,900 25.14 14,706,900 18.86 限售流通股
3 陈建平 5,590,000 9.56 5,590,000 7.17 限售流通股
4 谢伟平 1,300,000 2.22 1,300,000 1.67 限售流通股
5 林仪 1,261,000 2.16 1,261,000 1.62 限售流通股
6 吴建文 1,040,000 1.78 1,040,000 1.33 限售流通股
7 刘军 780,000 1.33 780,000 1 限售流通股
8 张少武 650,000 1.11 650,000 0.83 限售流通股
9 王安朴 650,000 1.11 650,000 0.83 限售流通股
10 王军 520,000 0.89 520,000 0.67 限售流通股
11 苏瑞瑜 390,000 0.67 390,000 0.5 限售流通股
12 陈四雄 390,000 0.67 390,000 0.5 限售流通股
13 王禄河 260,000 0.44 260,000 0.33 限售流通股
14 林晓浙 260,000 0.44 260,000 0.33 限售流通股
15 社会公众股 19,500,000 25 无限售流通股
总股本 58,500,000 100 78,000,000 100
发行人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也无外资股股东。本公司股东陈建平与陈
成辉为叔侄关系,林晓浙为陈成辉之妻妹。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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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于UPS 电源以及配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
务,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信息设备用UPS 电源和工业动力用UPS 电源两大类,功率
范围为0.5KVA~1200KVA,基本覆盖了UPS 电源的全部功率段。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表:
信息设备用UPS 电源
产品系列 KI 系列、KR 系列、小卫士系列、FR-UK 系列
应用领域
主要应用于金融、信息、通信、国防安全、航空航天、交通等领域,保
证其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系统、数据网络的安全与稳定。
销售对象
银行、电信、证券、政府、教育、军队、交通等直接客户以及UPS 系统
集成商等。
工业动力用UPS 电源
产品系列 FR-UK**P 系列、FR-UK**PG 系列
应用领域
主要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工业、钢铁、半导体加工、有色金属、
煤炭、建筑、医药、食品、军事等工业领域,保证工业设备动力供给的可靠
性。
销售对象 主要是工业企业用户以及UPS 系统集成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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