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 2021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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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林丽芬因担任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原激励对象李增强、周义仁等 3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年对在职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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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其对应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得行权。
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34.10 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担任监事、已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34.10 万份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担任监事、已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4.10万份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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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