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三
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9、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
时)、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1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 《关于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下同,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中亿丰罗普
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联系邮箱:DI06@lpsk.com.cn
(5) 联系人:夏金玲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亿丰罗普斯
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号 意 对 权
1.00 《关于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