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7年9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 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1.3157 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7.60 元。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1.3157 万股,募集人民币 182,499,993.2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824,999.9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0,674,993.27 元,已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
广东发展银行望江路支行账号为 9550880209982400344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84,013.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390,980.11 元。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6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与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2022年6 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
止“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3年6 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635.65 万元,尚未使用的 9,621.15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250.00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610.9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88.37
减: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减:2019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5,440.56
减: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203.37
减: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503.35
减:2022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减:2023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减: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加: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等 617.7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621.15
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设立的专户的资金余
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后均已销户。相关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09982400344 赛英科技微位 180,674,993.27 - 已注销
司合肥望江路支行*1 移雷达生产线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300000675922 建设项目 - 已注销
司龙潭支行*1
合计 180,674,993.27 -
*1: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0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赛英科
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账
号 9550880209982400344)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潭支行(账号 1001300000675922)余
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
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4,883,740.91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 14,883,740.91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9]001434 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五)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8 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21年8 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未授权和超额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事后确认。
(六)前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