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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皖通科技: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6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7,560 股,涉及人数为 311 人,
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 411,933,509 股的 0.4097%,回购价格为 4.88 元/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1,933,509 股变更为 410,245,949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及新增股份上市事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3.02 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2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1.98 万股。

  7、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完成。

  10、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未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被否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包括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完成。
  18、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71%。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94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导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17,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26%。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7,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97%。

  2、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4.98 元/股),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412,135,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于
2020 年 7 月实施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12,072,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含税)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4.88 元/股。

  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687,560 股,回购价格为4.8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8,235,292.80 元。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4),自公告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公司于 2021 年6 月30 日以自有资金向原激励对象311 人支付回
 购价款共计 8,235,292.80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48 号”验资
 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245,949元,股本为人民币410,245,949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1,933,509 股减少至
 410,245,94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058,748    7.05%    -1,687,560    27,371,188    6.6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687,560    0.41%    -1,687,56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874,761  92.95%        0        382,874,761  93.33%

  三、股份总数      411,933,509  100.00%    -1,687,560  410,245,949  100.00%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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