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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关于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皖通科技:关于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公司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战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中
战”)出具的《解除协议》。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签署了《解除协议》,约定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自 2021 年 7 月 6 日解除。

    一、协议解除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于 2021 年6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2、《解除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以下简称“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就解除《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达成一致如下:

    (1)双方确认,截至协议签署日,《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双方一致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即行解除,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无需继续履行。安徽中战已支付给西藏景源的款项(即保证金 2500 万元),由西藏景源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无息退还给安徽中战。

    (2)双方确认,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3)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表
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因此,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中提及的权益变动未实际发生。

    截至目前,西藏景源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1,927,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西藏景源和安徽中战签署的《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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