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宋琳先生、沈晓青先生、徐继坤先生、李文君先生、赵刚先生、周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5 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