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0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立信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2015 年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银信评估、立信等 报、2016 年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
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杨力生 1999 年 2000 年 2013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蕾 2008 年 2009 年 2006 年 2018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钱志昂 1991 年 1992 年 2000 年 2019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3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06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00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高级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20 130 8.33%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为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
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