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2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海通证券资管-工商银行-
海通投融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投融宝 1 号”)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即不超过 24,602,814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
展公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减持时间和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数量为
12,301,338 股。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海通资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截止 2019 年 10 月 10 日,投融宝 1 号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数量合计
21,090,7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8,996,469 股)的 2.4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9-07-24 8.81 1,000,000 0.11%
2019-09-04 8.51 3,100,400 0.35%
2019-09-05 集中竞价方式 8.62 1,802,800 0.21%
2019-10-09 8.63 1,499,978 0.17%
海通证券资管-工
2019-10-10 8.65 1,386,638 0.16%
商银行-海通投融
小计 8,789,816 1.00%
宝1号集合资产管
2019-07-26 7.83 5,200,000 0.59%
理计划
2019-07-29 大宗交易 7.83 3,000,938 0.34%
2019-09-09 9.04 4,100,000 0.47%
小计 12,300,938 1.40%
合计 21,090,754 2.40%
上述股份来源为海通资管管理的投融宝 1 号通过协议转让受让所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海通证券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65,500,000 7.99% 50,114,016 5.70%
工商银行-海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500,000 7.99% 50,114,016 5.70%
投融宝1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投融宝1号持有公司股票65,500,000股,占当时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820,093,827 股)的7.99%。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相关议案,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63.08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20,093,827股减少至817,463,027股,使投融宝 1号股权比例被动增持了0.02%(以当时总股本计算)。2019年9月30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 本:以除了控股股东王莺妹、何人宝、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510,148,027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1.206188股(61,533,442/510,148,027*10),合计转增 61,533,442股,公司总股本由817,463,027股增加至878,996,469股,使投融宝1号股权比例被动增持了
0.24%。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投融宝1号持有公司股票50,114,01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8,996,469
股)的5.7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海通资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海通资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海通资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