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7 月 5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王莺妹女士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296,9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2),截至 10 月 26 日,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数量4,530,000 股。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王莺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王莺妹 大宗交易 2022-07-25 28.45 453 0.52
注:该笔减持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王莺妹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格致 12 号”)转
让公司股份 453 万股,阿杏格致12 号由王莺妹之子何匡先生 100%持有,与王莺妹女士为一
致行动人(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告,编号 2022-050)。
本次减持前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未变。王莺妹女士
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0 年 7 月 11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
例为 1.41%。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77.84 16.97 14,424.84 16.46
王莺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9.06 3.71 2,796.06 3.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28.78 13.27 11,628.78 13.27
合计持有股份 11,140.00 12.71 11,140.00 12.71
何人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5.00 3.18 0.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55.00 9.53 11,140.00 12.71
合计持有股份 1,288.75 1.47 1,288.75 1.47
浙江永太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8.75 1.47 1,288.75 1.47
股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0.00 0.00 453.00 0.52
阿杏格致 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453.00 0.52
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7,306.59 31.15 27,306.59 31.1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22.81 8.35 4,537.81 5.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83.78 22.80 22,768.78 25.98
注: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莺妹女士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莺妹女士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莺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