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8-08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4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拟与浙江永诚盈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盈富”)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181.60万元收购永诚盈富所持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美康”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诚盈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626室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关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财务顾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医药产业园新安大道北侧华佗路东侧
成立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关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除农药及危险化学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滨海美康于2017年开始建设,目前尚处在建设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9,814.57万元,实缴注册资本6181.6万元,净资产6,070.4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1.13万元。
标的公司股东与永太科技及永太科技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永太科技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四、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永诚盈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二)标的资产内容与作价
2.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向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资产,且乙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向甲方转让标的资产。
2.2双方同意,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作价为人民币6,181.60万元。
(三)标的资产对价的支付
3.1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
3.2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分四次支付:
3.2.1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的30%;
3.2.2自双方签署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章程、股份转让协议等)并在标的公司向所在工商主管部门提交此次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的30%;
3.2.3自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的30%;
3.2.4双方按照本协议第4.1款的规定,交割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剩余的10%。
五、投资意向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综合考虑了滨海美康的项目已投入金额以及项目未来发展前景。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消化道、呼吸道及心血管等系列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中药萃取。此次收购一方面积极响应了盐城市滨海县深入推进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号召,符合当地政府大力引进医药成品药项目,全力推动新医药产业向全产业链拓展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整体的长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对公司继续推进打造贯通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战略,加快公司产业布局,实现战略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对医药板块子公司佛山手
心优势产品产能进行补充,提高医药制剂、中药产品的供应能力,扩大销售收入及盈利规模,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医药板块产业链布局。
滨海美康尚处在建设期 ,存 在建设期风险因素,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
本次对外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发展、市场开拓等均具有积极影响。
关于上述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