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0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418,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武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4,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武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周武
截止本公告日,周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18,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周武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4,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5、减持方式:周武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周武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周武先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周武先生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周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周武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周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