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3-03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9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32名激励对象自2013年9月
23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可行权共计141.6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期权授权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
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1年9月22日,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5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510.6万股,行权价格由39.92元调整为19.91元。
5.由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张家鸣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公司取消了其参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5.6万份。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54.4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505万股。公司于2011年10月18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
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普利JLC1,期权代码:037558。
6.授权以后,激励对象俞建刚、戴紫华、薛志美、黄河等四位因个人原因先后离开公司,根据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取消了其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32.8万
份,由公司注销。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472.2万股。
7.由于2011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对应的占总行权数量
30%(即141.66万份)的部分不能行权,由公司注销。
8、2012年5月1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13年5月8日,公司201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为19.71元/股。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66万股。
9、2013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
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9.71元/股,股权激励对象为32名。32名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141.66万股。
二、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32名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1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根据《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对32
3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者。 名激励对象2012年度绩效情况进行了考核,考
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2012年度,相比201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5%、产品销售量增长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 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
率不低于12%。 60623545_B01号”审计报告,2012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 为14,665.91万元,比2011年实现的净利润增长
66.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为12.33%。同期,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为7.69万
吨,同比增长35.15%。
综上所述,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数量: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总数为141.66
万份(占总 授权数量的30%)。具体如下:
序号 职工 姓名 中心 职务 本期可行权数量(万份)
1 张祥福 技术 副董事长兼技术副总裁 15.12
2 周 武 营销 董事兼营销副总裁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