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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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上海市四平路421弄20号2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楼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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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
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 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
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
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股东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
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周文、张祥福、
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 年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其中,2009 年1-9 月及7-9 月和对比表中2008 年1-9 月及7-9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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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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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
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 号】文核准,本
公司公开发行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
发行700 万股已于2009 年12 月9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800 万股已于2009 年12 月9 日成
功发行,发行价格为22.5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8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普利特”,股票代码“002324”,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00 万股股票将于2009 年12 月18 日起上市
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
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 年12 月18 日
3、股票简称:普利特
4、股票代码:002324
5、发行后总股本:13,500 万股
6、本次A 股发行股数:3,500 万股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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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股东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
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周文、张祥福、
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7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09
年12 月18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或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周文 69,426,000 51.4267
郭艺群 5,877,000 4.3533
周武 2,085,000 1.5444
李结 450,000 0.3333
2012 年12 月18 日
胡坚 5,500,000 4.0741
黄巍 4,500,000 3.3333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份
张祥福 2,888,500 2.1396
2010 年12 月18 日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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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海山 2,700,000 2.0000
孙丽 1,995,000 1.4778
张世城 1,300,000 0.9630
何忠孝 1,000,000 0.7407
李宏 415,700 0.3079
张鹰 415,700 0.3079
李明 415,700 0.3079
唐翔 415,700 0.3079
高波 415,700 0.3079
王建平 200,000 0.1481
小计 100,000,000 74.0741 -
网下配售股份 7,000,000 5.1852 2010 年3 月18 日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8,000,000 20.7407 2009 年12 月18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的股份
小计 35,000,000 25.9259 -
合计 135,000,000 100.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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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3、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周文
5、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平路421 弄20 号2 楼
6、邮政编码:20008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材料、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销售汽
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在化工材
料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
8、主营业务: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
包括:改性聚烯烃类(改性聚丙烯类)、改性ABS 类、塑料合金类(PC/ABS 合金、
PC/PBT 合金、PC/PET 合金等)以及其他类(改性尼龙、改性热塑性聚酯等)4
大类。产品主要供应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已在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大众、
长安福特马自达、东风日产、奇瑞汽车、海马汽车等汽车制造商生产的车型上广
泛应用。
9、所属行业:塑料制品业
10、电话号码:021-69210096、69210665
11、传真号码:021-69210681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pret.com.cn
13、电子信箱:dsh@pret.com.cn
14、董事会秘书:林义擎普利特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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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周文 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426,000 股
张祥福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8,500 股
卜海山 董事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 股
周武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5,000 股
李宏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000 股
颜德岳 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