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普利特 证券代码:00232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855 弄 1 号 12 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周文 吴昊 周臻纶
蔡莹 赵世君 钱君律
胡冰
全体监事:
郭思斯 张锴 邵祥胜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宏 蔡青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概要......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9
发行人律师声明...... 30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1
验资机构声明......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3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3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普利特、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普利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保荐人、海通证券、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众华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通力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6 月 15 日,普利特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即“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的截止日,独立董事已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3 日,普利特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普
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于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 10481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止,海通
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海通证券为普利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1,079,026,992.21 元。
2023 年 7 月 13 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 2023 年 7 月 19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 08405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止,
普利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96,084,327 股,发行价格为 11.2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9,026,992.2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51,744.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8,775,247.51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96,084,32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72,690,920.51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