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理工环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周期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理工环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智慧能源产业相关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预计不超过 2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 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9666.2205
万股的 3.15%。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4.945元/股,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50%。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一、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仍存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目录
声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录 ...... 6
释义 ......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12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5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6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1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2
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份额的处置办法 ...... 25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26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6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27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2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理工环科/本公司/公司 指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尚洋环科公司 指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博微公司 指 江西博微新技术公司
博微(宁波)新技术公司 指 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指
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本计划草案 指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指
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
标的股票 指
理工环科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章程》 指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指
意见》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披露指引 4 号》 指
号——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并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在让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享受公司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 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
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智慧能源产业相关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预计不超过 2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6181.25 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 6181.25 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210人,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