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府嘉盈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用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 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合伙人数
量 24 人);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3 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 人);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 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0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0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66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409.14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府嘉盈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行政处罚人员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人员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2 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宜洛,男,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 月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包括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杰,男,2010 年 10 月从事证券业务审
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包括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峰,男,2008 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除杨文杰先生在豫金刚石 2018年度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8 万元罚款外,不存在其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北京国府嘉盈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用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府嘉盈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北京国府嘉盈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