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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ST华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5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14时30分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2022年0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05月23日14时30分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代表公司股份1,085,158,21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2,132,890,071股的50.8774%(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952,086,778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44.638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3,071,432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6.239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6名, 代表股份185,067,867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8.6769%。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54,551,41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530,576,79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07,1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票51,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1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5,128,2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3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037,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了《选举许水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8%。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8%。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3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尧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4审议通过了《选举程宁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5审议通过了《选举赵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0.06审议通过了《选举孙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0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了《选举叶金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火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3审议通过了《选举张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25,94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067%。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0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选举丁庆博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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