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5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08 月 0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何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日起,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曹家富先生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何志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何志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何志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何志峰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0371-55697518
传真:0371-55697519
电子邮箱:zhifenghe002321@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 219 号盛润白宫西塔 11 层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何志峰先生简历
何志峰先生,男,汉族,1985 年出生,中国籍,硕士学历,毕
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曾工作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2014 年 6 月入职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何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