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2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禽业
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
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
英禽业总公司”)因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办理的股票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光大证券将对华英禽业总公司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市后,收到华英禽业总公司出具的《关
于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告知函》:光大证券于2020年12月28日、12月29
日对华英禽业总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分
别减持了5,337,900股、4,500股,合计减持5,342,4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1%。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住所 潢川县城关跃进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华英农业 股票代码 00232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34.24 1
合 计 534.24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6,469.8134 12.11 5,935.5734 1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69.8134 12.11 5,935.5734 1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020-064),对控股股东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况进行了公告。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姓 身份 托前持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355,73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11%,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9,355,734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华英禽业总公司正积极寻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尽力降低或避免本次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英禽业总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