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11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或“亚太(集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中兴华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与中兴华所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中兴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兴华所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且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拟变更亚太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工商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事务所简介
亚太(集团)1993 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 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 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
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员工人数 2099 人,
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 600 余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0 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 10 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苏州等地拥有 26 家分所。亚太(集团)总部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所业务领域涵盖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集团)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
专业服务。
2011 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
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亚太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 2099 人,其中合伙人 89
名;注册会计师 541 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95 人。
2、项目成员信息
(1)主要负责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
张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相
关业务,参与了大量国企审计、政府融资发债、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期间不乏大型上市公司项目: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
周先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
相关业务,从事证券业务 8 年,至今负责过多家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审计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永元
陶永元,中国注册会计师,参与了大量国企审计、政府融资发债、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
(三)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2019 年度业务收入 7.9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55 亿元,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2.47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 1.49 亿元)。2020 年审计上市公司43 家。2019 年审计公司约 310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 17 份,
其中,2017 年 2 份,2018 年 2 份,2019 年 7 份,2020 年 6 份,均已
完成整改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该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
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聘请的中兴华所对此变更事项无异议。
2、经审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本次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