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
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
合同各方:
资产委托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人: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合同各方于2015年8月31日签订了《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资产管理合同”),鉴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及认购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各方就上述资产管理合同签订补充合同如下:
一、将原资产管理合同“四、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之“(一)资产委托人”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由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共148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七)出资设立,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将原资产管理合同附件七修改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名单
姓名 职位 认购份额(万股)出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
曹家富 董事长/总经理 300 2,370 自有资金
闵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0 316 自有资金
张家明 常务副总经理 65.38 516.50 自有资金
李远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118.50 自有资金
李世良 副总经理 30 237 自有资金
胡志兵 副总经理 30 237 自有资金
胡奎 董事/副总经理 30 237 自有资金
刘明金 副总经理 30 237 自有资金
姓名 职位 认购份额(万股)出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
汪开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 237 自有资金
范俊岭 副总经理 30 237 自有资金
小计 60.38 4,743
公司其他员工共138人 1,269.62 10,030 自有资金
合计 1,870 14,773
三、其他事项
1、本补充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补充合同作为原资产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资产管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未约定的,依照原资产管理合同执行。
3、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余供监管备案使用,如有)。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签署页)
资产委托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签署页)
资产管理人: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签署页)
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